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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股权转让的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,效力应如何认定?
这种看似“股权转让,实为土地买卖”的交易,在实践中有两种观点。一种观点认为,这种交易方式简单、经济、方便快速发展。该交易完全符合市场化原则,应当合法;另一种观点认为,交易本身存在违反“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”的风险,还涉嫌偷税漏税和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损害国家利益,应当无效。
根据对多起案件的分析,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了此类交易的有效性。至于如何确定有效性,我们建议您请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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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股权转让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?
您好,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。土地使用权不能通过股权转让直接转让。相反,土地使用权只能通过公司控股直接控制,因为股权转让只是股东的变更,只有在股权转让通过公司股东的股权被控股公司绝对或相对控制后,才能通过公司行使土地使用权的效用。这种形式受法律保护,合理避税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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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否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?
首先要明确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。在以股权转让方式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,转让的对象不是土地使用权,而是公司的股权。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的一种资产,随着公司投资主体的变更而间接转让,土地使用权人仍然是原公司不存在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情况。虽然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,“新股东”通过这种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,取得了实际的经济效果。